圖.文/蔡雅芬 (本所助理心理師)

自我與無我一般困擾著人們的議題,總也是「人」,或者說是「自己」;我們常說是自己將自己困住了,才會生出一些雜亂紛擾。人際,是許多人走入諮商室想要探討的問題。

  一個人有足夠的自我了解嗎?人為什麼在與人互動之間,總會說因為彼此不了解,而產生磨擦或心生芥蒂?心理學家魯夫特與英格漢提出了「周哈里窗模式」,說明一個人的內在可以分成四個部分:第一部分是「自己了解,他人也了解」、第二部分是「自己了解,但他人不瞭解」、第三部分是「自己不了解,而他人了解」及第四部分「自己與他人都不了解」。Yalom在『生命的禮物』書中說,在諮商中,諮商師企圖拓展當事人可以更了解自我的部分,而增加「自己不了解,但別人看在眼裏」的部分。明白說,這就是「自我覺察」。

  但這自我覺察,能覺察到什麼程度呢?心理學家詹姆斯對自我下了一個定義:「自我是自己所知覺、感受與思想自己是什麼,而成為一個人者。」

  時常,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是堅持、囿限在這個「我」的感受裡,「我」感到受傷、「我」感到委曲、「我」想要出頭、「我」有好多情緒..,如果單只侷限在這個自我,無法互相跳到對方的角度來看這個「我」,探查到對方的感受或立場,來看待、理解這個「我」,那麼這個「自我」便要永遠在那裏自顧自地跳腳、怨懟,難以與人善意連結。

我們每一個人在碰到事件時,所展現心理歷程或行為表現,一部分是來自天生個性、特質,一部分是自己從小到大於個己獨特的生長環境中,所累積形成的認知思考模式。個己內在的運作,別人可由其行為或外在線索猜出其一、二,但未必能窺知全貌,畢竟我們還是以自己的思考模式套在別人身上,而自以為「發生了什麼事」。這就是周哈里窗模式要我們從四個部分來了解自我才能完整,若光只是囿限於哪一部分,很可能都只是在自我內在間的衝撞、在人際困擾間的碰撞,因而困擾不已(更何況這其中還摻雜著人性愛慾、權力階層與爭奪等等)。

  但這當下能放下情緒,互換立場思考角度的功夫談何容易。說它是一場人世間的修行,如佛家所言:「個體只是意識的分別,明白『無我』,依附在『我見』底下的愛、瞋、懼、怨..,即沒有立足的餘地」。

  佛學的目的在研究「解脫」之道,而心理學的目的是要使人從心理的困境中解放出來,心理治療的工作旨在幫助人自覺,佛教則透過對「苦」的認知與洞察,從緣起「無我」來看變化無常的世界;活在患得患失、焦慮、緊張,是佛說的「苦」,逃避責任、消極退縮或傷害別人也是。

  然而,不管這個「苦」的真實狀態如何,我想心理諮商期許的,是人能發揮「自我調節」的功能,或說是彈性的功能,能適度地反省、自覺而接納、探查、修正「情緒、行為、想法」。最終,能夠「領悟」、「放下」,達到身心靈的「平衡」,我想是宗教及諮商都想讓人獲致的心理狀態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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